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,在使用或储存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安全事故。因此,加油站行业属于高危行业,正规的加油站在储存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一整套规范和严格的制度要求。但是近日,笔者注意到,在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上寨镇一处加油站,加油站工作人员竟然无视安全,违规销售汽油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对周围百姓正常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。



笔者在途经灵丘县上寨镇的一家名为中化石油的加油站时,看见一男子将一辆三轮车停在加油站内,加油站工作人员毫不犹豫的将标有92号汽油的油枪伸进车上塑料桶口进行加油。
高压油品在加注过程中极易产生静电,引发火灾。如果被加注的容器是电的导体,静电就会消失。相反,所加注的容器是塑料等电的绝缘体,产生火灾的可能性极大。加油站《安全五禁令》第一条明确规定:禁止使用塑料容器直接加油。
对于加油站的加油操作规范及安全禁令,工作人员不执行,其隐患严重威胁着周边居民。在此,笔者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,依法依规严查重处,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。(杨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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